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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动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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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系关于《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的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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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我院大学生提高审美素养,展现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展示我院艺术教育的成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广西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桂教体卫艺[2007]104号文)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以“我和祖国”为主题的“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并选拔优秀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参加全区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先进文化为导向,弘扬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展现当代大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面向全体大学生,立足于提高审美修养和人文素养,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示我院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营造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环境,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 二、活动主题与内容 艺术展演活动的项目分为艺术表演、艺术作品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 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工艺设计、雕塑(陶艺)、DV作品; 四、参加对象和分组 (一)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的参加对象为全日制在校生。 五、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要求 (一)艺术表演类(由古清老师具体负责,如有意向同学请到古清老师处报名,电话13768376869) (二)艺术作品类 1.绘画: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尺寸均不超过对开。 2.书法、篆刻: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 3.摄影:独照、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均可,尺寸均为14吋。 4.工艺设计: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尺寸不超过对开,空间大小不超过0.5立方米。 5.雕塑、陶艺:空间大小不超过0.5立方米。 6.DV作品:播放时间不超过12分钟。 六、报送节目和作品的要求 1、艺术作品不要装裱。艺术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所在院校、联系电话、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横×竖×深)、创作时间;请写在作品背面,也可附另纸注明。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 2.艺术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学院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出版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参加单位和作者享有署名权。 七、时间安排 以系为单位,发动全体学生参与,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生艺术活动,并组织艺术讲座、观看文艺演出、参加音乐会以及请专业演出团体到学校演出等活动。让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 第二阶段(2008年5月至2008年7月)为学院集中展演活动阶段 学院在各系开展活动的基础上,举办艺术节,并评选学院优秀节目和作品,于2008年8月上报给自治区展演活动组委会。 第三阶段(2008年9月至2008年11月)为参加自治区集中展演活动阶段。 1.要求2006、2007级系属同学至少每人要按照主题要求创作一幅作品(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书法、篆刻、独照、组照、平面设计、其中任意一项均可),立体设计、雕塑、陶艺、DV作品可以以小组作为创作单位,原则上不超过6人/组。 2.所有作品请以班级为单位于2008年4月20日前交所属各辅导员处。 3.2008年4月底5月初将对获奖作品进行集中展示并对作者进行表彰。 九、奖项及评奖要求 (一)本届艺术展演活动设立以下奖项 1.优秀组织奖:奖励在展演活动中组织认真、学生参与人数多、作品多、获奖率高的班级设一名。 2.精神风貌奖:奖励在集中展演期间表现优秀的班级。 3.艺术作品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按照上交作品数量定) 4.优秀创作奖:在本届展演活动艺术表演类的原创节目中评选。 (二)优秀组织奖评选要求 申报优秀组织奖的班级,要求指导思想明确,组织工作扎实,学生参与面广,活动效果突出,并有活动实施方案和总结等书面(音像)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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